寧夏回族自治區石油化工環境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聘簡章
公司簡介
寧夏回族自治區石油化工環境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系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公司,證券簡稱“寧夏環境”,證券代碼873383。現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安全評價;職業衛生評價;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監測;環境監測;環境工程設計;技術咨詢服務;環境科學研究;清潔生產審核;能源審計;環境保護技術推廣、咨詢服務;環境保護規劃編制;環保設施運營;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咨詢;節能技術推廣、咨詢、評估;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交通影響評估服務;環境保護工程;建設項目環境監理等工作。
公司現有員工102人,本科以上學歷93人(其中碩士研究生19人),中共黨員16名; 各類技術人員89人,高級工程師12人,注冊環評工程師16人。公司先后于2007年、2010年、2011年被自治區環保廳評為“全區環境影響評價先進單位”,2013年3月被銀川市金鳳區命名為“文明單位”,2014年被銀川市金鳳區黨委、政府授予“五?一勞動獎狀”,2019年1月被寧商大會?民營經濟發展論壇授予“改革開放40年寧夏優秀民營企業”,2019年12月被自治區認定為“科技型中小企業”,2022年被認定為國家級“科技型中小企業”、自治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自治區“科技小巨人企業”。
公司始終堅持“讓客戶滿意、對社會負責、促企業發展”的宗旨,把增強公司綜合實力、鞏固持續發展作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健全規章制度,規范工作流程,注重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取得了ISO9001-2016管理體系、GB/T24001-2016環境管理體系、ISO 45001:2018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同時,公司不斷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加強員工隊伍建設,強化質量意識、服務意識,有效的保證了各項工作的質量,使公司得到了長足發展,業務量逐年大幅增長。
(一)環境影響評價技術人員
崗位職責
1、負責環評項目的現場勘察、資料收集、報告編制、評審匯報等工作;
2、能獨立負責報告表類項目的溝通、編制、評審匯報等工作;能獨立承擔報告書類項目的大氣、風險、地下水、生態等章節編寫工作。
崗位要求
1、具有“雙一流”高校(985、21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專業;
3、要求有兩年及以上環評報告編制工作經驗。
4、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可熟練使用Office、WPS等辦公軟件,熟悉CAD及PS方面的制圖軟件;
5、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可適當放寬條件并可優先錄用。
薪資待遇
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綜合年收入10萬以上。
五險一金+工齡工資+通信補助+午餐補助+資格證書津貼+年終獎+節日福利等。
周末雙休+法定節假日假期。
(二)環境監理人員
崗位職責
1、負責項目駐場環境監理和環境監理報告編制等工作;
2、負責相關方協調、整改、驗收、資料存檔等工作。
崗位要求: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環境科學、環境工程或相關工程專業;
4、要求有兩年及以上相關工程監理或者環境監理工作經驗,熟悉環境監理工作流程;
5、可長期駐場開展環境監理工作(享受節假日、調休及駐外補助等待遇);
6、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執行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有較強的責任心,工作認真、細致、踏實;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
7、具有C1機動車駕駛證;
8、持有工程監理、環境監理證書者優先考慮。
基本工資+績效工資+駐外補助,綜合月收入7千以上。
五險一金+工齡工資+通信補助+午餐補助+資格證書津貼+年終獎+節日福利等。
(三)檢驗檢測技術人員
崗位職責
1、 負責室內空氣、室外大氣、噪聲、土壤、水質等檢驗檢測現場采樣和實驗室分析等工作;
2、 負責有關設備維護保養及定期校準,掌握其校準狀態。
崗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化學分析、儀器分析、環境監測等相關專業;
3、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
4、熟悉環境檢測標準、方法及規程;掌握國家計量法、標準化法、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5、具有C1機動車駕駛證;
薪資待遇
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外出補助,綜合月收入7千以上。
五險一金+工齡工資+通信補助+午餐補助+資格證書津貼+年終獎+節日福利等。
周末雙休+法定節假日假期。
二、 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應聘者將簡歷投遞至12290072@qq.com,簡歷投遞的郵件標題格式為:“姓名-應聘職位-專業-畢業院校”;
(二)通知筆試:
收到簡歷后,公司經過初步篩選后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前往公司進行筆試和面試;
(三)筆試面試:
應聘者攜帶個人簡歷、畢業證、學位證、成績單以及能證明個人能力的證件、證書和資料等,前往公司進行筆試和面試。
所有崗位的應聘者先進行筆試,筆試結束后,統一組織面試。面試結束后,合格者將擬進行錄用。
(四)體檢錄用:
面試合格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在三甲醫院完成全部體檢項目,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受聘人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公司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